議員認同撤案促總結經驗
【本報消息】政府撤回《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多位受訪議員認同撤案,希望當局總結經驗,傾聽民意,充分諮詢社會意見後才打算。
高官問責不成
李靜儀認為,居民除不滿條文外,更多的是表達對政府施政或高官問責的看法,法案現階段難再討論,現時肯定不是適合討論的時機。至於時機,並非年份或任期問題,“若高官問責未能真正落實,未能具體提升效率,以及回應居民對政府一系列施政的不滿時,都不是適當時間。”認同有需要建設官員保障制度,一個架構由最基層至最高層都應有相應保障制度,但內容如何合適合理,方是關鍵。當居民認為可討論有關法案時,有關討論不應設時限,亦不能追溯,離任官員收取的百分比只能參考公務員公職金,刑事豁免權除免除政治檢控方向外,不應影響偵查搜查。若未能回應這些訴求,一定反對。
正視公開諮詢
區錦新認為政府撤案,說明居民的意見不可漠視。撤案是最適合的方法,因為法案最初交到立法會前,未有公開諮詢,“當存在咁大爭議時,不是修改就可以解決,所以必須撤回。”若政府認為有需要制訂法律,就要公開諮詢再從長計議,當社會有共識才是立法時機。是次問題在於魯莽,一定程度上顯示政府傲慢,漠視社會民情,導致現時情況,今次是好好的經驗教訓。
多渠道納民意
黃顯輝認同撤案是特區政府尊重民意、陽光政府的表現。認為社會每一件事都是動態的,經過今次事態的發展,民意是要吸納。今次民意反彈強烈,作為議員有否預測到?黃顯輝稱,作為議員也好,居民也好,或作為澳門一分子也好,覺得民意應該是多渠道,以不同方式吸納。
未釋居民疑慮
何潤生、黃潔貞發言回應認同政府撤案,指必須讓社會有更充分的討論空間,完善制度建設。回顧整個“高官離補法”的立法過程,由於政府沒有充分諮詢向社會清楚解釋法案的立法原意和利弊,以至社會對法案未有透徹理解。加上部分條文存在爭議,政府亦未有正面回應居民疑慮,只是一再強調立法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最終觸發逾萬人上街、數千人包圍立法會。特區政府實應汲取教訓,切實反思、全面地審視現時的立法諮詢工作,以至施政中問題,理順並善用各類與居民溝通的機制。政策推行前或法案推出前必須開誠佈公,廣泛諮詢民意,讓各方充分表達意見,完善特區制度建設的同時,更要紥實做好各項民生工作。
立法方向無錯
麥瑞權是江門同鄉會副會長,該會曾組織支持法案的遊行,對撤案會否失望?麥瑞權稱沒有失望問題。回歸前澳葡政府從沒有完善官員退休保障機制,但現時社會認為澳門法制滯後,滯後就應彌補缺失,故立法方向無錯。至於未來政府再提案時會否支持?麥瑞權稱,如果是完善法律法規,作為議員有責任義務完善澳門法律法規。
尊重政府決定
崔世昌則表示,自己日前在立法會就中止法案細則性審議的表決中已投下贊成票。認為中止和撤案所做的工作“基本、大致相同”,只是方式不同,個人尊重政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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