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定決心改革公共工程
立法會連續兩日口頭質詢大會,處理了十七份質詢,工務範疇例牌成為主角,房屋、輕軌、新城填海紛紛中彈,其中新城A區出現嚴重延誤成衆矢之的,負責人的回應更叫社會無奈。超支、延誤已成公共工程的代名詞,也是民生怨氣的其一源頭,社會還要受折騰多久?這是一個制度問題,更是官場文化問題,痛改前非是唯一的出路。
住屋、交通、巴士是近年社會焦點,民間怨聲載道。歸根究柢,這些問題都與土地稀缺有關。中央○九年批覆澳門五幅合共三百五十公頃的新城填海計劃,澳門從此多了十分一土地,社會寄予厚望,以解決住屋、舊區、活動空間、社會設施不足等連串問題,也被譽為澳門可持續發展、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救命丹,萬千寵愛在一身。
新城填海○九年獲批,政府旋即籌備相關諮詢、規劃、填土招標。但好事多磨,直至去年二月底才批出A區的填土工程。社會早已詬病效率差,豈料等了一年有多,相關水域仍然汪洋一片。業界一直傳言,承建商計錯數扭計,唔肯開工。昨日建設辦在立法會上證實事件,即時嘩聲四起,議員群起而攻。
A區填土工程嚴重延誤實是近年公共工程的典型案例。首先是規劃不周詳,然後是行政效率慢、紀律差,接着便到法律滯後、監管不嚴、透明不足,最終變成無止境的延期,還有無底洞的預算。輕軌、北安客運碼頭等大型基建通通如是。
今次A區嚴重延誤更為凸出的,是承建商“妹仔大過主人婆”,整年消極工作,政府也只能如熱鍋上的螞蟻,要透過警告、訂時間表、催促、解說等方式處理。雖然法例、合約有罰則,但也要等到“死線”出事後才能實施,屆時大錯已成,政府收回一億幾千萬罰金又有何用?整個新城填海日程被拖垮,港珠澳大橋“三缺一”,區域合作進程受阻,這個社會代價誰來負責,他們賠得起嗎?更諷刺的是,承建商扭計、延誤都無問題,下次開標落最低價又有機會中標,認真吹脹。承建商分級、公共批給評分標準、《預算綱要法》、“採購法”等法律或制度,已不知講了多少年,議員的書面、口頭質詢也不知問過多少次。
與其說上述問題源於法律、制度不足,誰在位都死。那坊間有個比喻很應景,如果相關官員家中裝修,師傅說無預算上限,又不知何時完工,總之整好埋單就是,其他不得過問,如此官員會賣帳嗎?答案唔使問阿貴。
澳門對上述大型工程經驗不足,法律、制度確是滯後,實際操作困難不少,但只要用心為民,視公帑如己出,辦法總比困難多。何況澳門自○五東亞運起,連年大興土木,豈能再推說經驗不足?政府是時候下定決心,一切得由心態開始。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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