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搶手袋囚年半緩刑
【本報消息】內地男子街頭強搶女子手袋,昨被初級法院裁定一項搶劫罪成,判囚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被告任志波,缺席。案情顯示,二○一○年十月上旬晚上七時許,一名女子途經台山新城市第二街時,突被任強奪去手袋,任得手後朝新城市第三街方向狂奔。司警現場目擊事發經過,展開追逐戰,未幾將之擒住。手袋價值約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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