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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反映民生事促完善

2014-07-01 00:00

    議員反映民生事促完善

    【本報消息】昨日立法會大會共二十份議程前發言,議員關注議題甚多,包括大型工程延誤、超支,又有住屋、交通、展演場地及消保法律等。

    明晰公屋興建規劃

    關翠杏:“置安居”只是一項房屋發展計劃,與“澳人澳地”政策南轅北轍。為免置安居與公屋爭奪僅有的土地資源,政府應集中精力回應數萬家團對社屋和經屋的需求,盡快公佈明晰的公共房屋興建規劃、種類及戶型,讓公屋未來的供應計劃清晰可見。政府須承諾新填海地的住宅只能賣給澳門人,實現“居有其所,安居置業”的政策目標。

    區錦新:“經屋法”有意遏抑需求,若要修法,除要恢復計分排序輪候制度,設定輪候期外,還應針對年幼時被納入經屋家團或獲四厘補貼購買家居的家團成員,給予他們申請經屋資格。建議廢除現行法律規定政府先有經屋計劃才接受申請。

    關閘總站環境惡劣

    麥瑞權:現時關閘地下巴士總站設施和環境為不少市民詬病,焗熱、衛生環境差、升降機焗促,甚至有扶手電梯停運一年無人修理,嚴重影響市民和旅客的健康和乘車便利,批評官員無用心為民。當局應關注市民出行苦況,立即重新規劃關閘口岸的立體化交通及泊車設施,解決市民高度關注的問題,而不是小修小補。

    梁安琪:二○○五年已啟動內港與珠海灣仔之間興建河底行人隧道構思,但研究至今仍無結果,當局應盡快落實此隧道計劃,並考慮建立一條“Y”形隧道,接通灣仔、媽閣及內港的河底隧道,分流旅客,緩解通關壓力及帶動內港區經濟發展。建議當局擴大內港碼頭通關能力,配合輕軌媽閣站分流旅客,發展內港多元文化產業及旅遊業,帶動可持續發展。

    完善公共工程規管

    陳美儀:輕軌嚴重延誤及超支,是當局在規劃及執行上失職,缺乏有效監管和問責。建議責成承建商履行合約,監督依期完成已開展的氹仔線工程;優化澳門半島南段路線,盡快啟動工程;立即開始澳門半島北段路線諮詢及規劃;制訂有針對性的監管預算實施制度,多管齊下鎖定預算。政府應盡快完成預算綱要法,為重大公共工程設置立項預算制度,杜絕放任超支。

    施家倫:近年公共工程確實“價低者得”,但低價中標、大幅追加已經成為一種常態。政府要完善重大公共工程總體規劃和設計方案,避免招標文件留下爭議的漏洞。深刻檢討目前“價低者得”的招標模式,對態度消極、大幅拖延工程進度的公司盡快建立黑名單,並排除出市場。此外,建議將重大公共工程預算審批、追加經立法會議論,更好地發揮立法會的監察作用。

    善用場館推動藝文

    劉永誠:澳大橫琴校區九月正式啟用,現時區內有部分設施仍處剛完成興建和裝修中,綠化未完善,室外塵土飛揚、室內殘留有害氣體難免,環境尤其室內空氣的治理都不能忽視。針對校園缺乏本土特色和氛圍,應逐步在硬體設施中注入和增添本地文化色彩。

    日後應逐步開放康體設施、展演場地、活動場館予本地藝術團體和居民使用,讓市民對校園更有歸屬感,充分利用校園資源。

    陳虹:稍具規模的表演藝術場館寥寥可數,除“澳門蛋”、文化中心及賭場酒店大型表演場地外,沒有其他地方可供選擇。即使經常有演出活動的文化中心,也不算是一個具規範和擁有國際一流設備的表演場地。文化藝術事業要長足發展,必須擁有具國際水平的大型表演場館。

    希望當局加強與文化藝術界的溝通,回應業界訴求,興建更多適合各類型演出的大、中、小型場地,藉表演藝術帶動文化、旅遊等產業進一步發展。

    檢視消保平抑物價

    黃潔貞:超市平價豬肉事件讓坊間質疑壟斷經營、聯合定價的嚴重性,《檢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諮詢文本第一章提及如何禁止不公平交易,正是重中之重,但僅修改消保法並不足夠,當局必須將《反壟斷法》及《公平競爭法》的立法工作提上議事日程。除了賦權消委會取得、公開和強制經營者的消費資訊外,也必須予消委會更清晰和明確的職權定位;可參考內地新消保法,即消費者協會作為公益訴訟主體,對侵害衆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可直接提起訴訟。

    何潤生:超市平售豬肉因肉商斷供而中斷,故此轉向經銷商及政府屠場請求供貨,惟因屠房稱沒有供貨街市以外的先例。作為屠房的大股東,政府應積極拓寬鮮肉銷售的管道,直接向持牌者供應鮮肉,主動引入有效的競爭機制。並積極考慮向新型住宅區內新興的生鮮超市增發鮮肉銷售牌照,紓緩居民跨區買貴餸問題。《檢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諮詢文本肯定本澳存在聯合定價行為,當局應從速檢討,優化鮮活產品的輸入機制及流程,調查各環節是否涉及壟斷、聯合定價等行為。

    論區行賞未見成效

    陳明金:“天眼法”二○一二年四月生效,原計劃設在出入境口岸、交通主幹道、治安黑點的三期安裝工程,至今仍停留在工務部門的設計中,除了當局計劃趕不上變化、應對能力不足外,主因行政效率低下,辦事死板。質疑早在○九年招標的“氹仔新碼頭主體工程擴建”沒有溝通,“天眼”為何不先進行二、三期工程,而死守出入境口岸一期工程?強調政府辦事應靈活變通,可將二、三期工程同時或優化招標建設,不能一拖再拖。

    高開賢、鄭志強:旅遊局“論區行賞”四條步行路線未發揮分流作用,主要是周邊的交通及旅遊配套設施欠完善,宣傳品及短片也不吸引。建議當局對經典重新包裝,加快舊區重整步伐,優化、美化步行路線街道,在整條步行路線沿途增設免費WiFi熱點,讓遊客隨時定位,沿線而行。同時在口岸設景點穿梭專線旅遊巴,將旅客接載到路線起步點。還需與居民、團體溝通,微調和優化路線。

    宋碧琪:保安部隊雖然每年有人畢業及入職,但僅與退休人員相抵,人手緊缺日益明顯,前線人員多次反映工作量及壓力都過大。

    當局宜全盤統籌,長遠規劃相應的人力資源,避免“年年請人,年年不夠人”,更重要是全面深化管理制度的改革,科學訂定人員整體規模,優化晉升機制,並提升人文關懷,透過科學的獎勵機制去提升保安部隊士氣。

    檢討暴雨信息發佈

    李靜儀:反對央積金制度文本的方案一“權益歸屬比例”和方案二“抵扣解僱補償”,文本不應對僱主已供款部分作任何比例歸屬或抵扣,應全數作為僱員的養老保障。據金管局資料,有私人退休金計劃的本地僱員共九萬二千人,僅佔本地就業人口的三分一,若央積金制度為非強制性,相信日後僱員仍不會受惠。促當局盡早明確強制性央積金制度的落實時間。

    梁榮仔:特首早前表示,會向中央申請多一隻熊貓來澳,但大熊貓“心心”僅來澳生活三年多便死亡,令人質疑政府為大熊貓所設置的環境是否適合。促政府先重新科學評估及考慮澳門的環境、技術及資源等,是否適合熊貓生存和生活,切勿兒戲對待生命。批評當局沒有適時公佈熊貓的健康狀況,所有消息均事後發佈,而且一公佈就是死亡,過於突然,市民震驚。

    馬志成:促請政府重新檢討、制定針對雨季期間的信息發佈、事故處理和交通安全等措施,以免大雨為居民帶來長期不便。

    就政府在處理暴雨天氣所帶來的災害和社會問題上提建議,包括在天氣惡劣時,調整打開街燈的時間,減低交通事故機率;教青局可發出指引,要求學校酌情處理遲到的學生;及時修補因暴雨而造成的路面凹陷情況,加強檢測與維修高齡樓宇,防止在暴雨後突然倒塌,或是磚瓦瓷片脫落危及公衆安全。

    斑馬線設置欠科學

    吳國昌:應規定特首及主要官員在任時供社會保障基金,年老時可以與民共享養老金。離職過冷河期無工作,可參照社保基金失業津貼享用每月三千六百元,甚至可稍具彈性容許過冷河期廿四個月。即使認為養老金不足夠,可在與民共享的基礎上優化改進。

    鄭安庭:政府近年不斷優化及增設行人過路設施,保障駕駛者及行人安全,但涉及斑馬線的意外不減反升,反映澳門在人行過路設施上及規劃上均現隱患。批評澳門斑馬線雖多,但分佈不平均、科學,無障礙設施配套又不足,促當局關注,應重新審視和研究澳門斑馬線的規劃及設置合理性,持續優化交通秩序。

    促健全互聯網法律

    崔世平:建議澳門創造一個健全的創投基金環境,既能提升本地科學技術的應用與創新水平,幫助有技術實力的中小微企孵化和升級轉型,也創造新的投資渠道,推動本土企業更快發展,促產業多元化早日實現。建議先研究如何完善相關法律與政策,設立初階的科企股權交易平台,營造環境配套落實未來工作,包括健全法律配套和政策環境,創建股權投資交易平台。創投基金等樂意利用澳門作為平台,鼓勵流動資金流向高科技事業。

    蕭志偉:互聯網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發揮着重要作用,然而監管互聯網法律不健全,小部分網民不負責任發表言論而無須負擔後果,若社會因此負上代價,其後果是可怕的。除政府外,慈善機構、非牟利社團在社會擔當重要角色,很多事情都由他們不求回報,協力解決,若社會經常散佈失實言論、陰謀論,抹黑以混淆社會視聽,他們的形象和付出同遭破壞或抹煞。政府也有可能過於集中精力處理失實謠傳,延誤社會事務處理,最終社會要負出代價。社會要汲取經驗,勿輕易受謬論誤導。化解社會矛盾,官、民、企建立互信,謠傳就不攻自破。民主社會需要理性、客觀的判斷,才能逐步向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