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放教師能量助融合生
融合教育在澳門推行多年,問題不斷,不少教育工作者形容是“摸着石頭過河”,至今仍屬老大難問題。融合教育的本意,是將身體有障礙的學生,如智力不足、肢體障礙、性格異常、學習障礙,以及視、聽、語言障礙的學生,與普通學生一起學習,以融入群體、融入社會。方向沒有錯,也是世界先進地方的普遍做法,問題在融合生並非與一般學生同坐在一個課室、聽老師講課便完事,為師者必須令融合生追上同班學習進度,如何助其克服身體機能的障礙,學習生活真正融合,才是關鍵。
現時教育當局規定每班最多收三名融合生,在教育自主方針下,收錄融合生是自願性質。教育當局為鼓勵學校收錄融合生,撥出普通生三倍的資助,但至今仍有一半學校拒收融合生,令融合生學位難求。一般人所想到的,可能歸咎學校恐怕融合生拉低平均學習成績而拒收,事實是否這樣簡單?
先看看私校拒收融合生的普遍原因是“唔識教”。由於本澳沒有一套正規的應付特殊學生的培訓,只有教育當局不定期開辦一些課程,同時課程內容理論居多,針對某種身體障礙的培訓不多,實戰處理的培訓更少,要負責普通教育的教師上一兩個課程後,兼教融合生,難!遇上一些過度活躍的融合生,若處理不及或不好,更會影響其他學生。
最大的問題還在後頭,教師除要顧及全班大多數同學的教育進度,還要適切協助融合生的特殊需要,這不僅是專業器材,還得接受專門的訓練,須花上更大的精神和心力去個別扶助。站在教育工作者立場上,“有教無類”可以說得好響亮,但大大增加了工作量,卻是實際的問題。按現時的教育制度和學校、家長的要求,教師除負擔繁重的教學工作,更要為學生計劃大量的課外活動,甚至還要處理行政工作,分身乏術,如何抽身單獨處理融合生的需要?可見學校不是怕拉低整體成績或錢銀的問題。
隨着社會的發展,融合生增加,但相關學位捉襟見肘,遠未能滿足社會和家長的需要。故有提議立法強制學校收錄融合生,是否一天都光晒?顯然一廂情願。融合生並非有人肯收,便能學到東西,若學校只因不能違反法律而收生,但師資和設備都欠奉,融合生得不到適切的教育,危害更大。主要問題在師資上。
本澳經濟高速發展,普通師資也見緊張,也很難寄望聘得專門的師資。現有師資通過系統培訓,可望針對融合生的需要。現時“私框”規定了教師每年接受培訓的時數,教育當局大可從中規劃,系統加入應對融合生的培訓,關鍵在教師人缺、工作量已很多,如何兼顧融合生的需要。其實現時策劃課外活動甚至行政工作,可鼓勵學校交由非教學人員負責,釋放教師的空間和能量,令教師真正做回本業,專注教學,更關注學生,也許是一條出路。
夏 耘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