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額外數據要先通知
【本報消息】中區社諮委林宇滔指,本澳3G流動電話的登記用戶已逾六十萬,使用量更是大幅增長。但因3G流動數據計費方法和計劃複雜多樣,有關電信服務的消費爭議和投訴越來越多,更長期成為消費者投訴的主要類別。
如超用量收費高
現時絕大部分流動數據用戶都會購買1GB或2GB等定額用量的月費計劃。但在實際使用時,四家營運商只有一家提供接近實時的數據量查詢,故不時有用戶因為數據用量超過月費計劃而被收取高昂的額外費用,中招的客戶似有增多趨勢。
目前所有營運商均有本地數據封頂五百元的計劃,但散買數據量費用十分高昂,額外使用很容易觸及五百元的封頂費。當用量有爭議時,用戶付費查單,但營運商只列出消費者在某些時段用了多少數據,到底是系統出錯,還是用戶不小心使用多了,根本是各說各話無從查證,整個機制對消費者極不公平。
就此問題,電信局去年三月到社諮會介紹電信服務保障措施時,曾承諾會要求營運商以“先通知後購買”提供額外數據服務。但有關措施至今未落實,更甚的是,早前電信局回覆議員口頭質詢時又忽然轉軚指:“先通知後購買”是一種收費計劃方式,認為市場力量會推動,當局會繼續與營運商磋商。
單列明每日數據
當局講法實有卸責之嫌,他再次促電信局,必須督促所有營運商落實“先通知後購買”數據服務和用量的實時查詢,保障用戶的權益和減少爭議。此外,亦應要求營運商在電話費單上列明用戶每日數據的使用量,讓用戶全面了解自己的使用習慣。最後,當局正檢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因應電信服務的複雜性,他認為應針對電信等公共服務的爭議,引入強制仲裁機制,更好保障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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