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差股料受衝擊
中證監擬實施強制退市
【路透社北京電】中國證監會就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的制度向社會徵求意見,提出對市場反應強烈的重大違法公司將實施強制退市。分析師指出,退市制度改革將對業績不佳的股票形成衝擊,投資者賠償問題上將遇到執行難的問題。
證監會發言人鄧舸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此次改革將實現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場化、法治化和常態化,健全上市公司主動退市制度,進一步明確市場交易類、財務類強制退市指標,實施重大違法公司強制退市制度。
制度針對違法行為
“退市制度是資本市場一個基礎性制度,推出此制度以後整個資本市場的優勝劣汰,整個資源的配置才會更加合理,有它積極的一面。”方正證券策略分析師陳敏表示。
他並表示,目前看這種主動退市的公司是很少,大部分都是被動退市的公司,而且被動退市公司的數量也比較少。但從國外的情況看,主動退市的公司也不少。
從現在的政策導向來看,今後不單是業績差的公司要從市場退市,如果業績好的公司因為自身原因也可以從市場上退市,整個制度將相對比較完善。
意見稿並稱,允許證券交易所在其上市規則中對部分指標予以細化或者動態調整,並且針對不同板塊特點作出差異化安排。針對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等市場反映強烈的違法行為,將按照法律法規制訂具體的實施規則。
陳敏同時指出,強制退市對A股市場業績不是太好的、ST類的股票形成了一定利空壓力。因為退市制度的推出意味着上市公司“殼資源”並不一定是非常稀缺的資源,這就對業績不佳的股票會造成一定的衝擊。
此外,意見稿還將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作為退市制度完善要考慮的重點問題之一。強化公司退市前的訊息披露義務,規範主動退市公司決策程序,完善異議股東保護機制,明確相關責任主體的民事賠償責任等。
賠償執行階段特難
“目前仍存在投資者保護不夠有效等問題,特別是由於具體的執法標準不夠明確,一些存在重大違法行為的上市公司不能及時退出市場,影響了制度的實施效果。”證監會稱。
西南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張剛亦指出,此次《退市意見》改動條款總體不大,但增加了民事賠償。目前的問題在於賠償在執行階段特別難。
截至目前,證券市場只是涉及到虛假陳述有賠償,有法規規定如何賠償,其他環節都沒有相應的法規來完善投資者保護賠償問題,所以在《退市意見》中有賠償的責任,但這恐怕都是形同虛設。
“而且如果按回購的方式來賠償,那以甚麼價格來回購也需要進一步明確。”張剛認為。
自○一年水仙電器等兩家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交易至今,滬深交易所累計有七十八家公司退市。證監會表示,將根據反饋修改完善退市制度,盡快發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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