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一戰犯殺我數千軍民
【據新華社北京七日電】中央檔案館今日公佈了日本戰犯長島勤的侵華罪行自供提要。
據長島勤一九五五年五月筆供,他一八八八年出生,日本埼玉縣人。一九三八年十二月到中國,任華中派遣軍特務部部員。一九四二年四月,任日本陸軍第五十九師團第五十四旅團長。一九四三年六月至一九四五年四月,兼任濟南防衛司令官。一九四五年八月廿二日在朝鮮咸興被蘇軍逮捕。
長島勤在侵華戰爭中殺人如麻,其中僅在一九四二年四月至一九四五年七月期間,“進行了大小十五次作戰討伐,殺害抗日軍人一千六百六十名、和平人民九百七十名”,“燒燬破壞民房二千二百二十間以上,逮捕了抗日軍九百七十名、和平人民二百五十名,掠奪糧食六千噸,酷使強制勞役是十二萬工日。”
長島勤供稱:“每次在作戰中殺害的方法,除槍斃外,還採取很多刺殺、斬殺、斬首、爆殺、燒殺、絞殺、瓦斯殺等的極其殘忍的虐殺手段,又常常殺害俘虜”。“一九四五年二月上旬,一一一大隊在我的命令下,行動中在東阿縣馬家海子刺殺負傷員俘虜七名。一九四二年七月,一一○大隊在萊蕪縣九頂山,用瓦斯彈殺害和平人民老幼十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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