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出招引社會資金回流三農
【路透社北京八日電】財政部周二稱,加大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支持力度,對涉農貸款平均餘額增超15%的縣域金融機構,按照增量部分的2%給予獎勵,同時擴大試點範圍,對農村金融稅收實施優惠政策,以引導社會資金回流“三農”(農業、農村和農民)。
財政部網站刋登的公告稱,一三年財政部撥付獎勵資金20.90億元(人民幣,下同),今年中央財政將山西、福建、海南、重慶、貴州、西藏、青海等七省(區、市)納入政策試點範圍。至此已覆蓋全國25個省(區、市),包括全部糧食主產區和絕大多數中西部地區。
財政部稱,繼續完善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三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以及基礎金融服務薄弱地區的金融機構網點,按照貸款平均餘額的2%給予補貼,一三年撥付補貼資金41.05億元。
今年中央財政在總結政策執行情況的基礎上,細化和完善政策,明確金融機構享受政策的期限,嚴格政策執行要求,突出支農支小導向。
農村金融機構減負
同時實施農村金融稅收優惠政策,減輕農村金融機構稅負。對金融機構小額農戶貸款(5萬元以下)利息收入和保險公司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免徵營業稅,並減按90%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對農村信用社、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以及縣域以下法人的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繼續實行3%的營業稅率;並減輕小微企業稅負,對符合條件且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的小型微型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並減按20%徵收企業所得稅。
據中國央行統計,一三年末全國涉農貸款餘額為20.8萬億元,同比增18.4%,較各項貸款平均增幅高4.5個百分點。
截至一三年末,全國共有987家村鎮銀行開業,貸款餘額3,632億元,同比增55.8%,其中80%以上投向“三農”和小微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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