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11起暴恐案32人判刑
【中新社北京十日電】阿力木江 · 斯依提吾麥爾等被告人在新疆首府烏魯木齊市開辦非法教經點,宣揚暴恐思想,組織學經人員觀看煽動分裂國家、宗教極端思想內容的圖書、音視頻,還進行體能訓練、教授暴恐技能,今天被法院依法判決。包括此案在內,十天,新疆伊犁、博州、烏魯木齊、阿克蘇、吐魯番、克州、和田七地州市人民法院分別對十一起涉暴恐音視頻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三十二名被告人中三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其餘二十九人被分別判處十五年至四年有期徒刑。
這批案件均為利用手機、互聯網等存儲、下載、傳播宗教極端、暴力恐怖音視頻,進而從事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非法製造爆炸物、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授犯罪方法等犯罪的典型案件。
案件審理過程中,新疆各級法院均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辯護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訴訟權、上訴權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