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高院下周審劉漢上訴案
【中新社武漢十日電】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十日通過其官方微博發佈公告,該院將於二○一四年七月十四日,分別於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第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劉漢、劉維等被告人和被告單位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上訴案。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劉漢、劉維等三十六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其中,劉漢、劉維等五人被判處死刑。
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劉漢、劉維等人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數十起,共造成八人死亡、多人受傷等嚴重後果。劉漢、劉維主觀惡性極深,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
截至六月三日,劉漢、劉維等七案上訴期滿,劉漢、劉維等被告人和被告單位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向湖北高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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