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順合約條文 配合全城3G
澳門明年將迎來流動電訊服務續牌,除政府早年提出的“全城3G”計劃,所有本地2G服務將被終止之外,按照○七年政府發出的3G牌照規定,有效期同樣到明年中屆滿,料本地營運商與當局開始商討續牌。
政府會否因應市場發展情況,拒絕為個別營運商的2G牌照續期,現階段則不得而知。但有必要趁今次機會,修訂牌照合約條文,理順現時3G流動數據服務的亂象,並履行承諾,要求營運商推出“數據用量上限”等保障措施,讓居民更安心地使用3G服務上網。
以往有團體提出,希望政府可要求營運商推出更多3G服務收費的選擇,避免消費者“焗住”選用服務。例如現時仍有部分居民使用低用量的3G服務,附帶的數據用量竟可低至2Mb。只要觸動上網鍵,瀏覽社交網站一、兩張圖片,數據用量隨時“爆錶”,如果多出25Mb又要多付五百元“封頂費”,用戶最終得不償失。
社會人士曾建議電信局調整目前市場的運作模式,採用服務“自選”組合的方法,而非由營運商單方面提出整套組合服務,以免把無需要的項目強行加於用戶申請服務計劃之內。尤其是一些稱聲是“免費”項目,部分人以為免費就等於有着數,貿然簽署合同文件。當不小心啟動功能後,後悔莫及。認為局方需要加強監管,以及要求營運商必須向用戶清楚說明項目內容,讓居民與營運商雙方可更公平地履行服務合同。
目前3G技術已發展成熟,功能上完全可取代2G,但本地3G服務訊號仍存在盲點,例如個別住宅、停車場及地庫等接收訊號不清。過去兩年,營運商已加緊“補盲”,並把沿用於2G網絡的900MHz頻譜資源,重用於現時3G網絡上,改善室內的3G訊號。同時有賴居民主動向營運商反映意見,網絡覆蓋才得以繼續完善。
由於政府提出的“全城3G”計劃,明年中將終止本地2G服務;其後,即使有營運商仍提供2G網絡服務,亦僅提供訪澳旅客2G漫遊服務之用。屆時,倘本地3G訊號出現盲點,居民手機又使用了“自動搜台”,當跳到2G漫遊時,服務收費上應如何計算?若日後2G網絡仍作為3G網絡的“替補”,“全城3G”計劃豈非大打折扣?電信局商討續牌時,亦要考慮3G“補盲”因素。
春 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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