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幾多個鐘才夠運動?
體發局一直建議市民每日至少作十五分鐘的運動。奈何小城生活節奏急速,在職人士下班後要回家打理家頭細務,完成家中大小事後拖着疲倦身軀已再無任何動力運動。青少年又有返工、返學、拍拖等諸多借口,實在也沒有時間運動。有人不禁認為,如果一天可以再多幾個小時就好,起碼有時間處理平時不會做的事。
有這種想法的朋友,不妨趁夏天到內蒙古居住一頭半個月,肯定每日可以“多出”幾個小時使用。賈某何出此言?因為夏天的內蒙古日照時間較長,凌晨三時半太陽已準備冒出來,到晚上約九時左右才捨得離開,間接令白天的時間比澳門多出近四個小時。如果按照“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這句古話來生活,應可滿足一衆“繁忙友”使用吧?
當然,上天絕對是公平的,每人一天都可享有廿四小時來使用,祇看大家如何分配時間,讓自己活得更充實。體記協參訪團一行正在內蒙古交流訪問,據指當地人民非常重視健康,每日都會出來動動筋骨,運動一下才會舒服。晚上接近九時,廣場仍有大批市民,參與體操及羽毛球等各種運動,氣氛熱鬧。反觀澳門,整體市民對運動的意識仍不高,有人或會抱怨小城生活節奏太快,根本毫無多餘時間。
不過,身體是自己的,不應讓別人改變自己的生活節奏,這樣就算一天有四十八個小時亦會因種種藉口而變得不夠用。
賈大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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