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建立公屋土地儲備制度
政府善用土地助民安居
土地資源緊張,成為窒礙本澳發展的最大難題,土地困局不僅制約本澳發展,亦逼使住屋問題陷入絕境。過去五年,特區政府穩步推進公屋發展,從完成處理萬九公屋計劃輪候隊伍上樓安排,以及回歸至今的公屋供應量,可見政府在解決居民安居問題的決心;但這份決心,與居民的感受,仍存在很大落差。可以預期的是,房屋這個最棘手問題必將延伸至下屆政府,不容迴避。
公屋數量比例增
房屋問題牽繫全城不同階層,過去五年,行政長官施政答問、主要官員回應質詢,房屋問題必佔最大比例。按官方說法,在過去五年,政府經過多方努力,公屋數量顯著增長,在本澳房屋中所佔比重持續增加。一○年底,已建成公共房屋單位佔全澳居住單位百分之十六點九,其中社屋單位佔百分之四點三,經屋單位佔百分之十二點六;隨着“萬九公屋”項目相繼落成,截至去年底,公屋單位比重已上升至百分之二十一點七,其中社屋單位佔百分之六點一,經屋單位佔百分之十五點六。
政府亦盡量透過不同形式協助本地居民解決住屋問題,如至去年十二月底,實際受惠公屋援助計劃的住戶,佔本地居民住戶的百分之三十七點二,其中百分之二十四點七的本地住戶受惠於公屋(百分之十九點三居住於經屋,百分之五點四居於社屋),百分之十二點五受惠於其他形式如四厘利息補貼計劃、自置居所支援計劃、社屋輪候家團住屋補助等計劃的資助。
收地作公屋儲備
由於澳門土地資源極為有限,政府考量點在於按輕重緩急和社會利益作長期規劃,逐步建立公屋土地儲備制度,並在新城規劃中預留一定數量的公屋和公共設施用地,透過土地政策保障公屋的長遠發展。目前,在較短期可用作公屋發展用地,除已公佈“萬九後”公屋儲備約五千六百個公屋單位外,下一階段將計劃提供約四千四百個公屋單位。政府雙軌並行,爭取時間盡快處理相關程序,同步啟動相關的基建設計及編製圖則,當業權歸屬處理好後,開展建設。同時,承諾收回閒置土地優先作為公屋儲備;預留新城住宅用地作公屋土地儲備;還會繼續尋找土地儲備興建公屋;因應土地資源擬定社屋輪候期目標。
然而,議員何潤生卻指出,崔世安提出的“居有其所,安居樂業”目標,最令人印象深刻是必屬訂在一二年完成“萬九公屋”的承諾,雖然傾盡全力推動,但“萬九公屋”始終未能按時完成,部分“爛尾”。儘管今屆政府在社會壓力、行政與立法配合,順利完成“土地法”、“城規法”、“文遺法”、“樓花法”、“地產中介法”、“經屋法”等規範市場運作的大法律,但房屋供需嚴重失衡,可以說,今屆政府只從“萬九公屋”中還了“舊債”,在公屋及私樓的工作都未如人意。
議員促完善政策
何潤生稱,公屋方面,缺乏公屋發展策略,萬九後的公屋單位數量“擠牙膏”式公佈,未來三至五年的公屋供應極不清晰,居民看不見上樓年期,信心漸失。私人市場方面,一○年推出“劉十招”及一一年特別印花稅後,後續未有措施推出。一一年“劉十招”後單位實用面積每平方米四萬一千四百三十三元,至今年第一季,上升至八萬八千九百五十八元,顯示政府出招並未壓抑瘋狂飆升的樓價。
李靜儀認為,樓市和租金不斷攀升,公屋已成為大部分“無殼”工薪階層解決住屋問題的唯一選擇。覓地發展公屋,回應居民住屋訴求,乃是當前施政的重中之重。面對土地資源日益緊張,公屋、社區及民生設施用地捉襟見肘的客觀事實,當局有必要掌控好未來所有可供利用土地的發展權和使用權,循“合理利用、節約使用”的原則,切實回應住屋及各種民生訴求。
本報記者 黃煒熊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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