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未來:噪音法與時並進
【本報消息】綠色未來副會長袁嘉浩稱,《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法案細則性審議後的條文基本符合大衆預期。不管在罰款阻嚇力、取消撞擊打樁機過渡期,還是監管分工方面,都反映出法案與時並進。
配合春節宣傳
“噪音法”現延長生效期至一百八十天,袁嘉浩直言時間稍長,期望能趕在春節前生效。因在新年期間,政府或民間經常舉辦宣傳垃圾處理、資源回收等環保資訊活動,政府可借此契機同步宣傳“噪音法”的家居注意事項。加上春節期間多喜慶活動,尤其夜間的爆竹燃放或娛樂活動,雖然部分活動持續時間較短,難以在檢舉後作現場監察。但法案生效將起到一定程度的阻嚇作用。
當局正就輕軌澳門半島北段諮詢,不少居民和學校關注施工和運行期間帶來的噪音影響。他認為,“噪音法”能保障周邊居民的生活及作息權利,居民可依循法案對工程進行監督,較政府的口頭承諾更為安心。
平衡人口治本
袁嘉浩表示,人口密度過高定必產生噪音問題,政府應從根源着手,正視人口和空間的平衡發展。從環境角度而論,最切實解決噪音問題的方法就是降低人口密度,以降低空間的噪聲背景值和聲音的傳播強度。相反,加強法例側重為“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他以本澳的交通弊病作比喻,本澳的車輛數量持續上升,車位卻無法追上相關需求,導致違例泊車等交通問題頻生。倘若須嚴格執行“噪音法”,或會產生類似問題。立法可能衍生對人們的行為起壓抑作用,如早前曲藝界人士擔憂扼殺其生存空間等,種種的限制亦會為人們帶來負面的心理影響。期待政府在制訂“噪音法”的同時,不要忽視法律背後的真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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