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發展以社會共識為前提
冷鐵勳:修改特首選舉法非逼切
【本報消息】理工學院一國兩制研究中心副主任冷鐵勳認為,第四任特首候選人崔世安在政綱中有關民主政治發展的闡述篇幅雖短,但內涵不少。然而,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並非澳門社會最逼切需要處理的大事,本澳居民的民主素質雖然提升,但與政制改革沒有必然的聯繫。政制發展的關鍵是與澳門社會的實際情況是否符合,尤其需要以社會共識作為前提。
穩步推動民主政治
有意見認為政綱闡述政治發展的篇幅太短,冷鐵勳並不同意,他認為當中已體現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政治發展的決定,提高民主選舉的素質、培育健康的選舉文化及穩步推動民主政治發展等提法,均符合社會發展的要求,是政治發展循序漸進的體現。
亦有聲音要求崔世安連任後,啟動有關選舉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諮詢工作。冷鐵勳認為,二○一二年剛完成政改“五步曲”,對“兩個產生辦法”修改,時隔兩年,不是對“兩個產生辦法”作出大修改的合適時機。認為第四屆政府施政重點是解決民生、經濟問題,政制改革不是逼切要處理的議題。且全國人大常委表明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特首的規定,應當長期保持不變,認為即時啟動修法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精神也不符合。
合法理性表達訴求
澳門行政長官的選舉方法,雖然沒有排除普選目標,但也不像香港明確提出普選的目標,因此是否需要修改、何時修改,需要根據社會實際,民主素質和政治發展縱有關聯,政治發展需要選民有一定的法律意識,但兩者並非必然掛鈎。政治發展需結合澳門自身情況,尤其是社會共識作為前提條件。
提及香港對特首普選“門檻”的爭執持續激烈,冷鐵勳認為,澳門要完全置身度外、不受影響是不可能。不過,澳門社會有自己的選舉文化和選舉制度,認為澳門人比較尊重基本法的權威和遵守基本法的規定。政綱將“提高民主選舉的素質”和“培育健康的選舉文化”相提並論,提醒公民按照法律的規定參加選舉,即使有不同的意見,也需要合法、和平、理性地表達,而不是採取過激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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