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離境退稅年底全國鋪開
【中新社北京廿一日電】國務院廿一日公佈的《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擴大旅遊購物消費,研究完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將實施範圍擴大至全國符合條件的地區。同時,在切實落實進出境遊客行李物品監管的前提下,研究新增進境口岸免稅店的可行性。
離境退稅,是指連續在中國境內居住不超過一百八十三天的外國人和港澳台同胞同一日在同一退稅定點商店購買退稅物品金額達到800元人民幣,並在購買後九十天內出境時予以退還所購買物品部分稅款的政策。從一一年起,中國在海南開始試點離境退稅政策。
《意見》要求,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國家旅遊局等部門研究完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將實施範圍擴大至全國符合條件的地區,並於一四年十二月底前出台具體措施。
此外,《意見》還提出多項旨在擴大旅遊購物消費的措施,包括實施中國旅遊商品品牌建設工程;傳承和弘揚老字號品牌;鼓勵各地推出旅遊商品推薦名單;鼓勵特色商品購物區建設,提供金融、物流等便利服務,發展購物旅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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