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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安琪倡大廈購第三保

2014-09-18 00:00

梁安琪建議立法規定大廈購買第三保,保障市民及小業主利益。(資料圖片)

    保障意外賠償及小業主利益

    梁安琪倡大廈購第三保

    本澳現時並沒有強制大廈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倘若一朝有居民不幸中“頭獎”,遭外牆石屎剝落等擊中而受傷或身亡,涉及賠償金額龐大,業主會能否承擔,令人擔憂。議員梁安琪倡參考香港經驗,立法為大廈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梁安琪表示,本澳位於全球颱風吹襲頻密的地區,每到夏季、初秋都會受到數個熱帶氣旋吹襲,引起狂風暴雨,對於樹木及建築物的外牆等均會造成破壞,容易發生塌樹及外牆石屎剝落意外,對行經的市民和車輛構成危險。據日前民政總署綠化處負責人稱,私人屋苑樹木應由私人單位維護,如發現樹木阻礙行人和路面,會通知樹木擁有者處理;根據《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樓宇業權人須每五年聘請合資格專業人士檢查及維修其所擁有的物業,但並非強制性,政府在樓宇檢驗的角色又只是行使監察權,整個過程當局均較為被動。

    梁安琪指出,香港已於一一年立法規定所有業主立案法團均須就有關建築物的公用部分及該法團的財產訂立第三者風險保險並須保持該保單有效,每份保單的單一事故承保額,不得少於一千萬元。社會有不少人士亦支持大廈強制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更好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她建議特區政府可借鑒香港有關大廈第三者風險保險的規定,研究並引入到澳門;同時呼籲大廈的小業主應按照各項指引規定,共同維護和保養大廈結構及範圍內的設備,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