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局:樓宇管理糾紛趨減
房屋局代局長楊錦華表示,近年樓宇管理糾紛較以往減少,主要因為政府介入處理,以及設立多個部門,多管齊下解決樓宇管理糾紛。法務局廳長羅靜萍指出,業主欠交管理費會影響大廈維修,間接損害大廈其他業主權益。一般而言,欠交管理費較其他民事訴訟更易取證。
拖欠管理費可提告
有居民長期欠交大廈管理費,羅靜萍稱,法律規定管理費有十分之一為大廈共同維修基金,若有業主拖欠管理費,間接影響其他業主權益,大廈業主會可代表業主到法院提起訴訟,追討損失。若維修基金不足支付,法律規定業主會可先行墊支,再向全體業主追討開支金額。
楊錦華表示,自○六年房屋局重組後,增加樓宇管理協調及輔助的職能,加上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樓宇管理仲裁中心、樓宇維修基金等相繼設立,近年樓宇管理糾紛較以往減少。另外,為期六十天的檢討“經屋法”諮詢期結束,楊錦華承認,諮詢有檢討改善空間,爭取下月將“經屋法”逐步修法的情況提交立法會討論。
本報記者 梁碧琪 楊夏怡 報道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