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船主稱韓海警無執法權
【本報訊】據《新京報》十三日消息:十日早間,中國漁船“魯榮漁五○九八七”的船長遭韓國海警槍擊後死亡。十三日,該船船主周大法表示,韓國海警並沒有在事發海域執法的權力。
韓媒引述韓國海警的說法稱,當日早上韓國海警在對“非法捕撈”中國漁船進行打擊時,抓獲一艘中國漁船,在周邊的包括“魯榮漁五○九八七”在內的四艘中國漁船趕往事發海域。
韓國海警稱,在對中國漁船進行盤查過程中,有警員用手槍朝船長進行了警告性開槍,該船長有可能就是在這一過程中中彈的。
曾發求助信號
十三日,周大法指出,當天事發後,該船的輪機長曾通過衛星電話向他報告,船長被子彈打傷,當時他們所在地點為北緯三十五度四十分,東經一百二十四度二十分。
周大法說,他隨即向青島海上搜救中心報警請求救助,報告了船舶位置等信息,搜救中心當即準備安排直升機前往救援。但船主擔心距離太遠,隨後又通知船員向韓海警發求助信號。船主說,搜救中心的接警電話均有錄音和文字記錄存檔。
無權登船執法
周大法稱,船長被打傷後,該船輪機長就立即向船主報告了情況和經緯度,而該地點在《中韓漁業協定》約定的中韓漁業暫定措施水域。“在這片水域韓國海警根本無權對中國漁船執法。”
據《中韓漁業協定》,兩國漁船均可進入該水域作業,兩國執法部門分別管理各自漁船,相互通報對方國家漁船違法行為,但無權登臨對方國家漁船執法。而中韓漁業暫定措施水域設定於北緯三十二度十一分至北緯三十七度之間。在事發海區,暫定措施水域的東側邊界為東經一百二十四度三十分。
船主委託的海事律師質疑,韓國海警在沒有執法權的地方執法,而後開槍射傷中國船長,應對事件負全部責任。
目前,中方外交部已向韓國駐華使館提出嚴正交涉。
韓媒消息稱,十日下午韓國木浦海警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徹查中國漁民死因,同時要對餘下的中國船員訴以妨礙公務執行罪。目前相關中國船員在木浦接受調查,事發經過和具體細節還無法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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