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新例保護港澳投資者
澳協議投資額逾20億美元
【本報特約記者呂曉露南京十五日電】《江蘇省保護和促進香港澳門同胞投資條例》,在今天出版的《新華日報》上公開發佈。該條例從鼓勵投資、權益保障、政府服務等方面就如何保護港澳同胞投資作出具體規定。
據介紹,這部從今年十二月一日起正式實施的條例也是我國第一部關於香港和澳門同胞投資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該條例規定港澳同胞投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可依法申請專利、商標,自主研發的科技成果可以申報科技技術獎勵。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對港澳同胞投資者投資形成的不動產進行徵收,徵收補償費用應當在徵收決定作出前足額到位,並在徵收決定實施前足額支付給被徵收的港澳同胞投資者。
在子女就學等待遇方面,該條例明確港澳同胞投資者和投資企業中的港澳同胞職工個人子女在江蘇省就學,與當地學生享受同等待遇並可適當照顧,並可納入所在地醫保覆蓋範圍。
此間官方稱,澳門與江蘇的經貿合作近年廣泛開展,領域涵蓋了現代服務業、物流運輸、旅遊和服務外包等多個產業。僅澳門在江蘇的投資項目就有四百七十多個,協議投資金額逾二十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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