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注意事項
1.比賽前參賽者應了解個人比賽時間,賽程上載於體育發展局網頁,網址:www.sport.gov.mo ;
2. 需於賽事舉行前1小時到達比賽場地報到,並於賽前30分鐘進行檢錄;
3.未能依時完成上款程序的參加者,可能不可參加比賽;
4.報到及檢錄時,必須出示運動員證,田徑項目同時需要配戴號碼布;
5.已辦理報到手續的運動員,應留心現場廣播並按時檢錄;
6.檢錄後請聽從工作人員指示到比賽地點進行比賽;
7.田徑比賽時,運動員必須將號碼布扣於胸前,缺號碼布者不可比賽;
8.游泳比賽時,運動員必須配戴泳帽;
9.賽事不設個人獎項,每位參賽者完成賽事,均獲發參賽紀念獎牌。
10.每項賽事成績最佳的5位參賽者,將獲發獎品以示鼓勵;
11.得獎運動員名單將貼於成績公佈欄內,得獎運動員可於領獎處領取有關獎品。
儲物安排
1.運動員可將個人物品寄存於比賽現場的寄存處;
2. 運動員需於活動結束後一小時內到寄存地點領回物品,逾時未有領取的物品,主辦單位有權決定物品的處理方式;
3. 對於寄存物品若有遺失或損毀,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休息區
1. 大會設運動員休息區,提供免費小食;
2. 地點: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運動場與曲棍球場之間的內走道;
開放日期及時間:10月19日(星期日)9:00 – 18:00;進入休息區時,需出示本人之運動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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