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頂新味全賺逾八億黑心錢
【香港中通社二十一日電】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味全摻大統油案,頂新代工不法獲利新台幣七點九億元,味全販油不法獲利逾八千二百萬元,認定前董事長魏應充踐踏台灣建立的“美食”形象,求處最重之刑。
魏面臨被判十五年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指出,今天偵結五個區塊,起訴魏應充等十三人及味全公司,其中魏應充被控三個區塊,以本刑最重五年的詐欺取財罪處斷,魏應充最重可被判刑十五年。
第一區塊為販賣健康廚房純橄欖油、葡萄籽油七百五十毫升塑膠瓶裝油部分,其中魏應充等四人涉犯商品虛偽標記及詐欺取財罪,應以本刑較重的詐欺取財罪處斷。
第二為販賣健康廚房純橄欖油、葡萄籽油一點五升塑膠瓶裝油部分,魏應充等六人涉犯商品虛偽標記、詐欺取財罪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應以本刑較重的詐欺取財罪處斷。
第三為販賣十四款調合油部分,魏應充等九人涉犯詐欺取財罪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應以本刑較重的詐欺取財罪處斷。
第四為法人部分,因味全公司代表人魏應充等人執行業務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因此味全公司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科以罰金刑,建請法院依味全公司犯罪所得,科最重罰金刑。
第五為偽造文書部分,陳姓被告等兩人涉嫌製作不實檢驗報告,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起訴。
檢方表示,味全公司經頂新代工販賣摻銅葉綠素的油品,從二○○七年至二○一三年間,共計六十五款,使頂新公司獲不法所得逾七億九千一百四十五萬元。味全公司販賣健康廚房純橄欖油、葡萄籽油七百五十毫升塑膠瓶裝油、健康廚房純橄欖油、葡萄籽油一點五升塑膠瓶裝油及十四款調合油部分,分別獲不法所得逾一千九百九十九萬元、逾八十九萬元及逾六千一百一十一萬元。
踐踏台灣美食形象
檢方表示,魏應充明知味全公司的產品深為社會大衆所接受,卻不顧公司形象及企業責任,利用專業上優勢刻意包裝,欺瞞辨識商品弱勢的消費大衆,以傷害民衆身體健康方式,換取不義之財,導致消費者在食品安全的基本生存要求上,全面產生疑慮及不安,踐踏台灣辛苦建立的“美食”形象,且犯後毫無悔意。
檢方指出,魏應充將油品摻偽販賣,觸犯本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詐欺取財罪、本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商品虛偽標記及本刑三年以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因一行為觸犯多罪,應依詐欺取財罪處斷。
亦有媒體分析,法官若視情節認定為常業、連續犯論處,最重可判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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