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毒販誘四女童體內運毒
【本報訊】據法制網二十三日消息:記者今天從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獲悉,該局近日查獲一起人體藏毒案。讓民警感到憤慨的是,查獲的四名女童竟被販毒分子當作運毒工具從事運輸毒品犯罪活動。
一萬元作誘餌
十月十四日,該局猛糯派出所獲悉,“有人運輸毒品途經該所轄區”。獲取情報後,該所迅速組織民警在該縣猛糯鎮海頭村岔路口設卡查控。當日十一時三十分,一輛號牌為雲S64579微型麵包車途經卡點時被民警查獲,通過盤查,民警現場查獲四名四川籍女童,經盤問獲悉,四女童係四川省布拖縣人,彝族,最大十四歲,最小的才有十一歲,四女童交代,她們受四川一位不知名的“阿姨”的引誘,以一萬元人民幣為誘餌,到雲南邊境地區“運貨”,四女童先是被“阿姨”帶至雲南麗江,後又從麗江被帶至臨倉市鎮康縣猛捧鎮,十月十四日,“阿姨”讓四名女童將“貨”吞入腹部,之後又將四人送上一輛微型車,上車後,“阿姨”告訴四女童,自己在保山市隆陽區客運站門口等候四人。會面後結伴將“貨”運回四川。事成後,四女童將獲得事先承諾的一萬元“勞務費”。
排逾千克毒品
十月十五日,四女童在民警的監控下,從體內排出毒品海洛英三百二十粒,淨重一千三百九十克。
十月十八日,四名女童交由女童家屬帶回四川。目前,“阿姨”等重要販毒嫌疑人正在公安機關的跟蹤追查中。
辦案民警趙宏斌介紹,由於四名女童屬於未成年人,被查獲時,甚至不知道她們體內藏匿的“貨”就是毒品,更不知道運輸毒品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趙宏斌提醒,廣大民衆在日常生活中要切實履行起自己的監護職責,發現打着“春遊觀光、金錢引誘”幌子惡意接觸未年人的“陌生人”,應及時向警方報警,嚴防未成年人被毒販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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