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女生遭綁警稱只能給錢
【本報訊】據鳳凰網二十六日消息:據報道,湛江一位市民表示,他的妹妹本來獨自到廣州打工,但隨後就失去了聯絡,幾天後,家人收到勒索電話,對方聲稱妹妹在他們手上,如果不給錢,就把人賣去山東。家人報警後,警方居然無人處理。
小雨(化名)本月九日於廣州一廣場最後現身,當時她與一名女子同行,其後便失去聯絡。家人本月二十二日收到勒索電話,報警求助,但在湛江報案卻無人受理,於是家人從湛江到廣州尋人,卻苦無頭緒。家人表示,他們報警,警察沒理會,也沒批准他們看監控錄像,因而未能從中尋找小雨失蹤的線索。他們曾到廣州嘉禾派出所報案,說綁匪威脅“如果今晚不給錢就賣出去了”,但警察回答:“那你就先給錢咯。”家人大感錯愕,問:“那如果明天他又要錢呢?”警察卻直言:“那沒辦法,你為了保證她的安全,我們警察只能教你給錢。”
家人不忿,說明之前報警已做過一次筆錄,該名警察卻沒好氣的說:“做過啊?現在下班了不知去哪裏了,現在我接待你,就只能幫你做筆錄報給刑警大隊。”家人問甚麼時候跟進,警察卻回答:“你又問我這些問題,我昨晚報上去我怎麼知道,他是我上頭不是我是他上頭。”家人懷疑小雨誤墮傳銷陷阱,警察教家人如何保護她,但說:“這些是急不來的,你不要寄託警察馬上幫你找,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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