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子星案賴素如判刑10年
【本報訊】據中央社台北三十一日消息:台北巿議員賴素如被控在台北雙子星案收賄,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痛斥賴素如收賄敗壞官箴,三十一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刑十年。
賴:用生命捍清白
根據法院判決,太極雙星團隊實際負責人程宏道參加雙子星開發案甄選,為了獲得優先議約權,約定以新台幣一千五百萬元的代價委託賴素如幫忙護航。
賴素如先收下前金一百萬元幫忙護航,事後發現外界質疑為何太極雙星團隊能獲得優先議約權,她怕收賄犯行曝光,因此退還一百萬元,全案遭檢調監聽查獲。
賴素如律師羅秉成對於判決感到遺憾,並表示賴素如將提起上訴。
三十一日晚間,賴素如發佈新聞稿表示,自己收受的是政治獻金,並非賄款,不僅沒有和同案被告有任何約定行為,在議會也沒有提案行為。對一個要收賄的人,理應在取得標案後繼續索討,而非退還,且高達新台幣七百多億的工程款也不會只收一百萬元款項,不符合比例原則。
賴素如指出,去年遭逢本案,受盡社會輿論的誤解與嘲諷,忍辱迄今,為的就是要用生命捍衛清白。
法官痛斥敗壞官箴
台北地院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認定,賴素如犯行明確,痛斥她貪圖不法利益,有害公務員廉潔自持的要求、敗壞官箴,且犯後飾詞卸責,難認有悔意。考量她無前科且主動退還賄款,依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賄罪判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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