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摔童案”兇手伏法
【本報訊】據中新網三十一日消息: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備受社會關注的“大興摔童案”兇手韓磊被執行死刑。上午九時三十分,法院向韓磊出示了最高法院死刑複核決定,將其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二十時許,被告人韓磊、李明駕車至大興區因停車問題與李某發生爭執。隨後,韓磊將李某的女兒孫某某從幼兒車內抓起摔在地上,李明當場駕車帶韓磊逃離現場。七月二十六日,被摔女童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該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宣判。最終,法院認定被告人韓磊將女童高舉過頭頂摔在地上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該案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韓磊的辯護人表示,韓磊的行為屬法律上的客體認識錯誤,是對侵犯物件發生的錯誤認識,本案係過失致人死亡案件,而不是故意殺人案件。一審法院在證明標準上不夠確實充分,不能排除韓磊是過失致人死亡的合理懷疑,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請求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該案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二審維持原判。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