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改革官員問責挑戰重重
下任法務司需深耕制度
特區政府換屆在即,五司人選撲朔迷離。近年政府在各個施政領域都面對不少困難及挑戰,各司有本難唸的經。作為公共行政、法務及民政服務的統帥,行政法務司司長近年受到不少批評,在多年民調評分中均處下游。
整體而言,工作不少,表層的公共服務確有改善,但深層的行政、官員制度改革、績效、問責和士氣等,與社會需求有頗大距離。不論誰人出任下屆司長,其挑戰都極大,必須有崇高的理念、高超政治能力及廣闊胸襟,深耕制度建設。
表層公共服務改善
回歸十五年,公共行政領域的工作及改革不算少,比較重大的包括特首及主要官員問責制度設立,新的公務員招聘、評核、職程、公積金、福利及薪酬評議制度等;成立了法律、行政改革委員會等,又有一系列的公眾服務優化、服務承諾。表層的公共服務無疑改善,但其他不少是“到喉唔到肺”,不是圖具形式、條文,就是執行偏離原意,或者跟不上社會發展及訴求。究其原委是自我感覺良好,社情分析不足,欠缺與時並進地吸納持份者意見。
連任特首下屆主打行政改革、精兵簡政,下屆行政法務司司長職務非常吃重。公共行政方面,首先解決的是各級官員問責制度的落實。雖然這是整個政府高層的問題,總體由特首話事,各領域官員又由各自的司長統領,但行政法務司司長有責任推動政府按章行事,使制度名副其實。同樣道理,行政法務司司長在部門重整、精兵簡政等都應擔當重要角色,絕非看客。
落實改革分工權責
回歸後,政府部門不斷增設,公務員亦近倍增。近年針對公職制度的調整不少,惟偏重於薪酬福利,如由二○○五年至今已先後六次加薪,每一薪俸點由當年的五十元增至現時的七十四元,累計增幅百分之四十八,房津等亦由固定金額變成點數。公務員待遇已高出社會不少,惟整體士氣每況愈下,政府績效亦到瓶頸,證明單純的金錢已非解決問題之道,包括官員委任、人員晉升、評核等公職制度改革必須放到前列位置並切實推行。相關議題已醞釀多年,意見相當多,訴求明確,不應議而不決。
法務方面,澳門法律滯後已為社會詬病多年。回歸後政府設立法務部門不少,分工更細,年前又增加了年度立法計劃,惜無論立法計劃執行、法案質量、修法的先後緩急等都未如人意。下任司長必須優先理順法務局、法改局、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的角色、定位,落實自各的分工和權責,必要時重組整合,不能法出多門。
掌握吸納社情民意
另針對部門立法的大制度下,現時法務部門與行政部門在立法、修法過程中的協作比較模糊,須在制度化方面下工夫。進一步,法務部門與立法會的溝通也須加強,而且不止於法案送進後的審議會議,而是年度立法計劃制度、法律執行跟進、法律研究的恆常溝通機制,以減少部門各自立法致眼光較狹窄,缺全局思維而衍生不同法律不協調、爭議大等的老問題。同時讓民意更早參與法案草擬,提升法案民意基礎、質量及立法效率。
行政、法務改革是下屆特區政府的重點工作,千頭萬緒,關鍵在於社情民意的掌握和吸納。改革諮詢組織制度和公共政策諮詢指引的執行重任都落在行政法務司司長身上,尤其前者關係民意凝聚及認受性,必須認真思考及推動,其重點在於均衡參與、一人不兼多職、諮詢組織權力提升等問題,令諮詢組織真正成為官民橋樑,不是政治花瓶。這需極大的政治知慧和能力,是構建澳門政治、政制發展、政治人才培養的重要一環,時刻都停不下來。
本報記者 甄慶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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