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倡同性伴侶納家暴法
【本報消息】“家庭暴力法”即將提交行政會,澳門彩虹昨向政府總部遞信,希望政府再調整法案,尤其將同志伴侶/同居的定義,納入家暴法。重申不論輕微或偶發的家暴均應列入公罪範圍。
該會昨日下午一時半遞信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周庭希表示,聯合國曾明確要求澳門立法保障同志免受歧視,同志平權亦已是國際公認的人權。家暴立法不應將同性伴侶關係排除在保護範圍外,並強調會密切關注立法進展。他促請陳麗敏在最後任期內,指示法務局調整法案符合人權保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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