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政府討論城規資格制度新文本
一常會:澳人簽則爭議不大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續與政府代表討論《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法案新文本。一常會主席關翠杏表示,委員對文本建議新增多一層上訴機制、公私項目皆要由具執業認可的澳門居民擔任簽則負責人等改動內容爭議不大。法案討論正進入尾聲,冀盡快交立法會大會審議,尚有相關配套行政法規待出台。
一常會昨日上午十時半舉行會議,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等政府代表出席。會後關翠杏指出,一常會認同新文本的多項改動,如法案易名(舊稱為《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內的認可、登記、註冊和執業資格法律制度》法案)、專業資格註冊及認可的學位要求由必須是學士,放寬至相關具連貫性碩士、博士學位皆可申請等。
文本新增一層上訴機制,將專業委員會分為大會及專責委員會,大會由數十名本澳相關範疇專業人士及學術代表組成,運輸工務司司長擔任委員會主席,另再分設如持續進修、實習、登記、認可、資格審核、考試等不同職能的專責委員會。大會為最終權力機關,倘對專責委員會決議有異議,有關人士可向大會上訴。關翠杏引述政府回應表示,為顧及澳門實際情況,使原有從業員得以過渡至新制,會在成立專責委員會後,與專業人士一同商討各委員會功能及規定,再以行政法規規範制度。
舊文本建議,政府可從外地聘請一些沒在澳門註冊及認可人士從事某些項目,現已刪除該條文,日後無論是公私項目,簽則負責人必須為在澳有登記的澳門居民。她解釋,規定不妨礙外地專家以合作協助性質參與本澳工程,相關機制已在運作中。認為改動合理,是業界的強烈要求,可使本澳專業人員有更多學習機會。
新文本亦建議,保險是未來專業人士登記要件之一,但目前未訂定具體金額及細則,要與金管局、業界商議取得共識,屆時會以行政法規訂定內容。
關翠杏稱,今日會與六個業界商會會面、聽取相關意見,及後將與政府就文本作最後確定。認為文本已“(傾得)基本差唔多”,目前沒有大方向的爭議,冀盡快交立法會大會審議。至於相關配套行政法規何時出台,則取決於政府工作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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