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倡在外地設創意交流中心
過往文化產業委員會會議一般閉門進行,昨日首設議程前發言環節,並開放傳媒在場採訪拍攝。會上,李向玉、邢榮發、江美芬、鍾楚霖及葉正倫五名委員,分別就高校課程協調配合文化產業發展、工廈文創用途問題、推動微電影廣告發展、於外地設澳門創意交流中心、向藝術工作者提供藝術品銷售中介公司資料等議題發言。
李向玉指出,本澳高校大多有開辦與文創產業相關課程,顯示本地有充足的潛在人才,但實際從事文創行業者極少。建議高校課程及研究協調,配合文化產業發展。一方面避免課程重複、浪費資源,另一方面提高辦學質素,吸引更多人報讀,培育高水平的文創產業人才。
邢榮發關注到文創業界使用工廈的問題。他稱,現時不少文創企業因缺乏可用空間,會選擇在工廠大廈發展。但究竟政府是否允許文創使用工廈?工廈一般有很多不同用途,當局有何對策?文創產業起步當下,其發展空間值得討論。
江美芬認為,近年新興的“微電影”,作為文化創意產業“電影錄像”中一環,除注重內容和技術的發展,更可結合商業廣告,相信更有利於文創產業的發展。建議政府主導微電影行業發展,成立微電影交易中心有關評選獎項。
參考英國文產經驗
早前文產委前往英國考察,汲取當地的文化產業經驗。鍾楚霖稱從中頗得啟發,尤其英國政府帶領產業小組,與各國或地區合作推動文化創意交流項目,成立創意中心。建議政府考慮效法,於鄰近地區設立澳門創意交流中心,由政府贊助、業界營運,以澳門文化產業四大範疇為交流元素,取他人之長,同時讓本地文產有機會在外地植根擴充。
葉正倫表示,能將自身藝術創作進化為文創產業,對藝術工作者而言是鼓勵與認同,但現時本澳藝術工作者及其藝術創作出路狹窄,令人氣餒。建議當局為藝術工作者提供藝術品銷售中介公司的資料,促成配對洽商,協助拓展市場。同時在中小學增加正規藝術課程,培養孩子對藝術的欣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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