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葡就讀計劃報名
名額廿人結果二月中公佈
【本報消息】二○一五/二○一六學年“應屆高中畢業生赴葡就讀計劃”即日起至本月廿八日接受申請,歡迎符合申請資格並有志赴葡萄牙修讀學士學位課程,尤其是法律學士學位課程之應屆高中畢業學生申請。
本學年獎學金名額共二十名,每人每年資助六萬五千澳門元,申請結果將於明年二月中旬公佈。
培養中葡雙語專才
為培養中葡雙語法律專才,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澳門基金會及教青局於二○○四年起合作開展“應屆高中畢業生赴葡就讀計劃”。有關計劃進展順利,學生陸續畢業返澳服務,取得良好社會效益。有鑑於此,為進一步配合特區政府人才培育的長遠規劃,鞏固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系國家橋樑的作用,培養高素質中葡雙語人才,澳門基金會與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於二○一二年年底簽訂合作協議,並得到教青局支持,自二○一二年起多次增加名額並調整資助金額至每人每年六萬五千澳門元,以加大對“計劃”的支持力度。
申請“赴葡就讀計劃”之申請人必須於申請限期屆滿前已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校就讀至少四年的應屆澳門高中畢業學生。根據該計劃章程,甄選方式分文件審核及面試兩部分,各佔總評分的百分之五十。兩項評分均不低於百分之五十者可進入最後總分排名,並按總評分中得分較高者順序進行錄取。有關該計劃的評審委員會將由澳門基金會及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代表組成。獲選學生須在完成課程後返回澳門服務,服務期間不得少於連續三年。
完成課程返澳服務
申請人應遞交的文件包括申請表、身份證影印本、申請人在最近三年曾獲大型活動或比賽獎項證書、澳門中學校長出具的推薦函、申請人至少在澳門就讀四年的就讀證明、最近兩學年的成績表等,以及澳門基金會及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或申請人認為適宜的其他文件。申請人需提供文件正本供澳門基金會核對。
“赴葡就讀計劃”申請表格、章程及評分標準細則可於澳門基金會索取或於澳門基金會網頁下載(www.fmac.org.mo)。遞交申請文件時請使用“網上填寫及提交申請表”服務並連同申請表列印本及其他相關文件於辦公時間(周一至周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半至五時四十五分、周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半至五時半)前往新馬路六十一至七十五號永光廣場七樓澳門基金會提交,查詢電話:八七九五 · ○九二六、八七九五 · ○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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