紗紙契買賣案首被告拒認罪
【本報消息】“紗紙契”不獲政府承認為土地所有權的有效證明文件,有地產商人涉嫌聯同玉石商人等透過買賣兩幅路環“紗紙契”土地,賺取過千萬元。買方之一的地產商人昨在初級法院應訊時不認罪,辯稱整件事是非顛倒,全是案中李姓被害人牽頭。被害人律師質疑為何其他人的矛頭俱指向他,商人表示該兩幅地曾被政府勒令清遷,於是發起遊行、打官司等,各人為當中的費用與他反目,並連累玉石商人。
案中牽涉四名男被告,依次姓吳(四十二歲),地產商;姓吳(四十四歲),買賣翡翠商人;姓張(四十九歲),在內地任職金銀礦業顧問,被指是次被告的跟班;姓何(八十一歲),無業,為黑沙村原居民。
案情指四人於二○○八至二○○九年,詐騙案中數名不熟悉澳門土地買賣情況的福建人,向他們先後訛稱可將兩幅日後可用作興建房地產發展項目的“紗紙契”(非土地所有權的有效證明文件)土地出售予他們,被害人不虞有詐地買了該兩幅屬於政府公產的土地。兩幅土地均被政府以非法開山霸地為由強制收回,各人隨之向法院申請中止收地,但終不獲批。
首被告是買方之一,昨稱不諳“紗紙契”性質,案中李姓被害人是內地教授,十分信任他,成立大美洲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分配土地股份、申請土地水電等均由李提議及安排。次被告是涉案“紗紙契”土地的賣家,他稱當初買地作租用,認為對方因誤解作出控訴,第一幅土地曾向工務局申請批租,但未獲回覆,否認曾說土地申請發展項目已被批。當初透過第三被告張介紹買入第二幅土地,張是黑沙村人,很多事均委託他處理。
張選擇不回答問題,何則稱其角色只是到律師樓做見證人。作為受害人的輔助人律師問其身為黑沙村村民,理應得悉“紗紙契”不能買賣?何表示不理解,亦不理解政府規定。聆訊押後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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