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公判22暴恐分子囚5至16年
【中新社喀什十一日電】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十日召開嚴打暴恐犯罪宣判大會,依法對二十二名涉暴恐的犯罪分子一審公開宣判。
喀什市人民法院表示,此次公開一審宣判的罪犯分為三類:一是被群衆稱為“野阿訇”的非法講經人員,二是已被撤免宗教職務、仍然在從事非法宗教活動的人員;三是在職違法犯罪的宗教人士。上述人員分別犯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尋釁滋事罪、傳播犯罪方法罪和強姦罪等;二十二名犯罪分子被一審判處五年至十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公判大會後,喀什市委副書記、市長艾尼瓦爾 · 吐爾遜表示,近年來,一些地方宗教極端思想滲透加劇,各種彰顯宗教極端思想的主張、行為等充斥鄉村街頭,嚴重妨礙了民眾正常生活。此次公判是一次嚴厲打擊涉宗教領域暴恐犯罪的重大舉措,也是一次活生生的法制宣傳教育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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