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商會:全方位檢討物管法適時
【本報消息】物業管理業商會會長謝思訓表示,房屋局早前就《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展開諮詢,業界認為時間合適。過去十年經濟急速發展,居民收入提升,對生活質素要求提升。物業管理面對二十多萬小業主、六十多萬居民,行業運作影響民生。行業認同推新法,把過去數十年遇到的困難,如何回應居民要求,作全方位檢討。
完善法案良性競爭
他希望法案推出可達到幾個目標,首要提升居民生活素質、行業服務水平。澳門正推動宜居城市,樓宇管理完善對提升宜居度、保障居民安全、衛生、睦鄰關係都很重要。至於完善法案,可為業界提供良性競爭。行業走向專業化,可提升居民居住環境。畢竟物業是居民的重要資產,物業管理完善,對保值、居民財產有正面影響。
行業定位低利潤、參與門檻不高的服務業,正從過去的包幹制轉向專業化服務,收取服務費支持營運的趨勢開始明朗化。但物業管理仍有不完善之處,其中一些原則性問題值得探討。一是參考澳門管理費,平均每呎約0.3-0.8元,大型屋苑約1元;香港管理費約1.5-4元。物業管理成本主要包括薪金和電費開支,現時本地失業率已低至1.7%,兩地管理員薪金相若,電費亦貼近。香港物業管理水平普遍較澳門高,澳門主因收入和成本結構無法平衡,局限發展。
收入跟不上難提升
業界希望政府可充分諮詢,因很多條文都會增加營運成本。倘營運成本不斷增加,收入未能跟上,行業無法再提升服務水平。過去數年人力資源不足,加上薪酬壓力,已令很多行業參與者自動退場,留下來者要保持服務水平亦很困難。
澳門法制嚴重滯後,《民法典》回歸前訂立,將葡國法律概念套用在澳門,物業管理亦受影響,倘法律處理不善,往往衍生很多管理糾紛。如成立業主會後,管理費訂定可能出現很多問題,將來要調整並不容易。住戶欠交管理費循法律途徑追收,不同法官有不同判決,影響行業運作,不利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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