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科技廳處長涉收近千萬
【本報訊】據《羊城晚報》報道:廣東省科技廳原處長王韌被控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廿八日在廣州市中院受審。這是省科技廳窩案的又一涉案官員開庭受審。
利用審批受賄
檢方指控,一九九八至二○一三年,王韌在擔任廣東省科技廳計劃處主任科員、高新處副處長、計劃處副處長、科技交流合作處處長、高新處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三百一十八萬多元。王韌家中有二千多萬元的巨額財產,扣除六百一十八萬多元的合法收入外,還有六百二十一萬餘元財產王韌無法說明來源,王韌一人犯數罪,應數罪並罰。
今年四十九歲的王韌,博士研究生畢業,從一九九○年開始就在科技系統工作,在省科技廳從一名普通科員奮鬥到處長職位,曾在多個部門擔任領導,案發前是省科技廳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高新處)處長。
據公訴人陳述,王韌的受賄可以追溯到一九九八年,一直持續到去年被“雙規”,十五年中,王韌被控受賄十九宗,都涉及企業申報省科技廳的項目,王韌涉嫌在審批和立項中為企業提供幫助,並收受賄款。
王韌當庭認罪
庭審時,王韌全部認罪。但他認為,其所在的處室是負責科技專案的申報、受理、審議、上報等程式,無法最終決定專案的獲批,以及國家支援給予的資金是多少。“我最多能為行賄人提供的幫助是,向他們詳細地解釋國家相關政策,如何抓住重點申報,他們更熟悉這些申報流程,更容易獲得審批、立項。”
在王韌的“點撥”下,不少企業成功立項,並順利拿下了項目資金,少則幾十萬,多則幾百萬。事後,行賄人都心照不宣的給予王韌“感謝費”,少則幾萬,多則一百五十萬元,王韌也都全數收下。
公訴人出示的證人證言顯示,不少行賄人坦言,他們行賄的目的就是為了和負責全面工作、在審批和立項中發揮作用的王韌搞好關係,因為“不可能莫名其妙就能獲得審批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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