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來訪者哪些個人資料?
問:機構可記錄來訪者哪些個人資料?如來訪者拒絕提供個人資料,機構可否拒絕來訪者進入其辦公室內?
答: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第1款(三)項規定,收集個人資料的種類應與目的相符、適合及適當。因此,機構記錄哪些個人資料需視乎實際情況而定,機構應因應其實際需要,適度地收集個人資料。
至於機構是否拒絕來訪者進入,屬機構的管理事宜,應由機構自行決定。
(以上內容由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供稿。查詢熱線:二八七一 · 五六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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