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倡兩部門共議統一
環局民署食肆排煙“雙重標準”
廉署在處理行政申訴中發現,民政總署和環保局制訂的食肆排煙標準和測量方法各有不同,建議兩個部門共議統一標準。環保局回應會制訂相關標準及監管方案;民署則認為兩者標準冇矛盾,食肆應同時遵守,強調會配合環保局制訂標準,做好監管工作。換言之,現時很大可能仍維持“雙重標準”,食肆須同時遵守。
廉署於一二年十月接獲居民投訴,指民署及環保局未有解決其單位樓下食肆排煙及店舖噪音問題。廉署介入調查後,兩方面問題均獲解決,個案已歸檔。
研究廉署公佈的個案詳情,可發現目前環保局、民署均接受食肆油煙投訴,環保局無執罰權,多數派指引、提建議、轉介發牌部門處理;民署則有執罰權。需要兩部門“雙管齊下”,才能收到阻嚇作用。
“企硬”指冇矛盾
廉署指出,環保局和民署制訂食肆排煙標準及測量方法各有不同。為免居民無所適從,甚至誤以為符合其中一個部門標準,便同時滿足另一部門要求,建議兩個部門共議統一標準。兩部門經溝通後,環保局回覆會配合發牌制度訂定相關標準及監管方案;民署則“企硬”兩者標準不存在矛盾,食肆應同時遵守。並強調會配合環保局制訂環保法規標準,做好監管工作。坊間有形容,環保局指引較具體,民署指引屬內部標準,有不合時宜的感覺。
翻查資料,環保局正制訂的《澳門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草案,爭取今年第四季公開諮詢,惟時間剩餘不足一月,能否如期諮詢,公衆拭目以待。惟社會亦擔憂,環保局無權執罰又負責法案制訂,日後操作時勿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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