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顧及投訴人身份保密
教青局監管學校濫收費失當
學校以工本費或手續費為名濫收費用,廉署批評教青局並未履行監察職責,敦促違規學校統一向所有家長退回不當收取的費用,更甚是着投訴人自行聯絡校方處理退款問題,廉署認為,教青局根本無顧及投訴人身份保密問題,明顯存在行政違法及失當。
廉署報告行政申訴個案中指出,有居民投訴部分已加入免費教育學校系統的私立學校,在二○一二/二○一三學年以工本費或手續費為名濫收費用,但教青局未履行監察職責,敦促違規學校統一向所有家長退回不當收取的費用,僅着投訴人自行聯絡校方處理退款事宜,投訴人更質疑局方做法易令校方猜測到投訴人的身份,增添日後為子女報讀有關學校時的麻煩。
冇採措施跟退款
廉署指出,一旦證實涉案學校違規以工本費或手續費為名向家長收取與報名的相關費用,教青局作為監察部門,理應適時介入,糾正涉案學校的違規行為,並採取措施積極跟進校方續後的退款安排及進度等,切實履行其監察職責。但處理投訴過程中,教青局即使已證實涉案學校違規收費的情況非單一事件或個別個案,校方的確違規向所有家長收取與報名的相關費用,並非針對投訴人濫收費用,但該局完全未能採取任何措施,積極跟進受是次事件影響的個案及相關學校的退款安排及進度等,而建議投訴人自行聯絡學校了解退款事宜,廉署指教青局這種做法明顯行政違法及失當。未顧及投訴人身份保密問題,容易令涉案學校間接猜測到投訴人的身份。
報告中指出,鑒於教青局在處理上述個案的過程中存在各種行政違法及失當,廉署向教青局發出勸喻,要求局方檢討及完善處理投訴的機制及流程,敦促違規收費學校統一向所有家長退回不當收取的費用,採取措施切實跟進校方的退款安排及進度,監察校方是否已依法糾正其違規行為。教青局覆稱接納廉署的勸喻,並承諾採取相應措施跟進。基於投訴事宜已獲解決,廉署已將個案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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