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嚴肅追究錯案責任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十五日在呼格吉勒圖案新聞發佈會上發佈消息稱,該案符合申請國家賠償的條件,並將調查錯案責任問題,嚴肅追究責任。
內蒙古高院十五日十時召開新聞發佈會,新聞發言人李生晨就此表示,呼格吉勒圖在偵查、審查起訴和審理階段均曾供述,採取了卡脖子、捂嘴等暴力方式強行猥褻被害人,但又有翻供的情形,口供並不穩定。而且供述中關於被害人的衣着、身高、髮型、口音等內容與屍體檢驗報告、證人證言之間有諸多不脗合。內蒙古高院認為,原判認定呼格吉勒圖犯故意殺人罪、流氓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對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檢察機關的檢察意見予以採納。對申訴人的請求予以支持。
符合申請賠償條件
李生晨說,呼格吉勒圖案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改判無罪,符合申請國家賠償的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受害的公民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其他有撫養關係的親屬提出申請,啟動國家賠償程序。
在合議庭送達再審判決書時,已向呼格吉勒圖的父母告知,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可依法申請國家賠償。呼格吉勒圖父母提出申請後,法院將立即啟動國家賠償程序,並嚴格依照法律的規定,盡快依法作出賠償的決定。
同時,李生晨表示,內蒙古自治區黨委高度重視,已責成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調查錯案責任問題。總的原則是:實事求是,有責必究,有錯必罰。“我們將嚴格落實自治區黨委的要求,嚴肅追究責任,有關責任追究情況也會及時公佈。”
親屬追究辦案警員
當記者提及當年刑訊迫供、違法辦案的工作人員會用甚麼方式來追責,是否已涉及到了刑事犯罪時,李生晨表示,存不存在刑訊迫供、存不存在違法辦案,需要經過有關部門的專門調查才能下結論,應以調查結論為準;並強調,複查過程中沒有遇到阻力和障礙,畢竟時過境遷,難度確實存在,壓力也是有的,但沒有遇到阻力和障礙。
雖兒子被改判無罪,但呼格吉勒圖父親李三仁依然表示,希望高院能依法追究案件相關辦案警員的責任。
吸取教訓防止冤案
北京法大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海龍就該案追責問題稱,呼格吉勒圖案件能啟動重審,並在較短時期內作出無罪判決,且追究當事辦案失職人員,勇氣可嘉,體現了法治的進步,最重要的是體現了疑罪從無的基本原則。
李生晨還說:“對此案的發生,我們將吸取深刻教訓,在今後的審判工作中,嚴格依法辦事,嚴把案件質量關,堅決守住防止冤假錯案的底線,堅決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均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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