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法院判哈馬斯屬“非恐”
【本報綜合報道】據英國廣播公司、中新網、新華社及英國《衛報》十八日消息:歐盟普通法院十七日宣佈,歐盟把巴勒斯坦伊斯蘭組織“哈馬斯”列入恐怖名單的決定無效,但應暫時維持凍結哈馬斯的資金。然而,歐盟稱將上訴,爭取繼續把哈馬斯列入恐怖組織名單。
法官認為,歐盟把哈馬斯列入黑名單的理由不恰當,因為歐盟作出的決定是基於新聞報道而不是對哈馬斯行動的審查。
法院指出,已存在的制裁措施的法律效力還將維持三個月,或者維持至將此決定上訴到歐盟最高司法機構歐洲法院並審理結束。此外,法院稱應暫時維持對哈馬斯資金的凍結。
同日,歐盟委員會發表聲明表示,將採取“補救”措施處理法院把哈馬斯除名一事。歐盟委員會指出,法院的決定不代表歐盟國家的政治決定,歐盟機構將認真研究司法規則,並將採取上訴等措施,爭取維持將哈馬斯列入恐怖組織名單。除了歐盟委員會外,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也對法院的決定表示強烈不滿。
哈馬斯成立於一九八七年的一個巴勒斯坦伊斯蘭教遜尼派組織,是一個集宗教性、政治性為一體的組織,擁有自己的武裝力量。哈馬斯的主要活動區域是巴勒斯坦地區和卡塔爾等中東其他地區,被以色列、美國、加拿大、歐盟、約旦、埃及和日本等國確定為恐怖組織。
歐議會承認巴國
同一天,歐洲議會投票通過一項決議,同意“在原則上”承認巴勒斯坦的國家地位。歐洲議會以四百九十八票贊成、八十八票反對、一百一十一票棄權的壓倒性投票結果通過了上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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