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若准保外就醫期限一個月
【香港中通社二十四日電】台北消息:台灣“法務部長”羅瑩雪二十四日表示,陳水扁如獲准保外就醫,期間是一個月,身體狀況如果改善,必須回監服刑,狀況不好可延長一至三個月。
據台媒報道,羅瑩雪指出,受刑人保外就醫的最長期限是一個月,再檢查若病情沒有改善,還可以再延長一到三個月。獄方、醫師會定期檢查保外就醫受刑人病情,若有改善且可以服刑,則回監獄服刑,反之再延長保外就醫時間。
換言之,監所要持續掌握保外醫治人的病況,至少每三個月檢查一次,“並不是說準了一次出去就沒事。”
陳水扁因貪污罪名正在台中監獄培德醫院服刑。羅瑩雪強調,是否准予保外就醫必須依最新的病情鑑定結果為準。扁上次聲請保外就醫的檢查結果是今年五月的資料,因此需要重新鑑定。至於病情鑑定何時會有結果,她說,尊重醫療團隊的專業判斷,法務部沒有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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