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瑤告于正抄襲官司勝訴
昨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瓊瑤起訴于正的《宮鎖連城》抄襲她作品的侵權案進行宣判,于正被判公開道歉,四被告停止《宮鎖連城》的複製、傳播和發行,五被告共計賠償五百萬元人民幣。
判決要點如下:一、被告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東陽歡娛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東陽星瑞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四被告於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電視劇《宮鎖連城》的複製、發行和傳播行為;二、被告于正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刋登致歉聲明,向原告瓊瑤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三、被告于正、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東陽歡娛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東陽星瑞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訴訟合理開支共計五百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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