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促粵港澳法律人才對接
廣東自貿區獲批,南沙正着力打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南沙國際仲裁中心作為三地合作設立的項目,為粵港澳法律服務合作作出良好示範,是三地仲裁合作的一大創新。南沙區副區長余若蘭表示,期待中心抓住新區開發的機遇和港澳接軌的優勢,打造獨具特色的區域仲裁平台,為南沙新區發展提供更有活力的仲裁保障。
南沙提供創新範本
根據廣東省商務廳發佈的消息,廣東自貿園區將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深化粵港澳合作為重點。作為粵港澳合作示範區的南沙,在三地法律合作上已走出第一步,南沙國際仲裁中心也為三地法律合作提供創新範本。
南沙國際仲裁中心由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與廣州仲裁委、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澳門世界貿易仲裁中心簽約共同設立,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當事人可選擇《聯合國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香港、澳門及廣州仲裁委員會四地的仲裁規則。
廣州仲裁委主任陳忠謙表示,中心促進粵港澳法律界人才對接。仲裁具有最開放的仲裁員名冊,通則規定下人員均可稱為中心仲裁員,當中包括符合香港和澳門仲裁法律規定,具備仲裁員資格的法律、經濟、貿易、科技等資深專業人士。
余若蘭稱,南沙國際仲裁中心自成立以來,不斷完善國際商事仲裁平台的運行機制,爲完善南沙新區國際化、法制化營商發揮積極作用,也在粵港澳法律服務領域合作中作出良好示範。
合夥聯營設事務所
南沙國際仲裁中心宣傳國際商事仲裁制度,推動粵港澳仲裁合作發展,展現中心在體制創新,粵港澳法律融合發展的最新成果。期待中心抓住新區開發的機遇和港澳接軌的優勢,打造獨具特色的區域仲裁平台,為南沙新區發展提供更有活力的仲裁保障。
除了引進港澳庭審模式外,南沙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近期也頻頻有動作,上月底,南沙任命廣州首批港澳籍的人民陪審員。從九月一日起,港澳律師事務所就可以申請在南沙、前海、橫琴三個試點區與內地律師所聯合建立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派駐港澳律師在內地執業,和內地執業律師一起為全國各地客戶提供便利的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法律服務。
顯示內地法律開放
香港律政司副法律政策專員黃慶康認為,南沙國際仲裁中心顯示內地法律的開放性,無論是用香港或澳門的仲裁模式,都可參與其中,粵港澳法律人士一同參與案件庭審,共用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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