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倡修特教法訂課程能力
【本報消息】“特殊教育法規”頒佈多年,當局正檢討與修訂文本。明愛學校校長張錫釗表示,特殊教育沒規範教學內容、學科及學生能力,教師要摸索和開發教材,尤其新入行教學人員較難上手。希望修訂文本規範課程學科,並因應各程度學生訂定不同的基本能力要求,藉此重新審視教學重心,發掘學生能力。同時規範特教學校行政組織架構、設施、空間等,提升本地特教質量。
正規教育進行課程改革,“基本學力”與“課框”相輔相成,有序推行。另一方面,“特殊教育法規”在一九九六年頒佈,隨着有特教需要的學生漸增,局方早前透露正修訂文本,預計今年底或明年初推出。
冀新城區留特教地
張錫釗稱,該校為六至廿一歲智能障礙學生提供教育服務,分輕度、中度及重度班,全校約五十名學生。一直以廉價租用路環校舍,但年初業主要收回發展,尋覓近半年亦找不到合適地方,故遷到庇道新口岸分校,與庇道分校共享校園。
坦言現時教學條件相對好,有一個較大操場,但改建後課室面積細,加上特製座椅所佔空間大,重度班僅六名學生已幾乎坐滿,不利進行學習活動。同時校舍位於民居內,有時辦活動因音量問題,難免收到居民投訴。校方申請地方籌建校舍多年,期望政府重視特教,撥出土地或在新城區預留教學空間予特教發展。
近年不少學校引入電子教學,該校本學年亦推出電子白板,白板如同大電腦,配合課程軟件立體展示教學內容。他指特教學生專注力較低,播放動態事物易吸引他們注意力,與日常生活事物產生聯繫,教學效果事半功倍。
看圖識物聯繫生活
現時沒有規範特教課程,主要將生活涉及的知識和詞彙融入教學,以圖片、影片或實地教學形式,讓學生“看圖識物”,將所學聯繫日常生活。認為“特教法”修訂具迫切性,以便教師清楚各階段學生應達到的基本能力,及清晰課程教學重點,了解如何發掘學生潛能及培養能力,令教學更具規範,不致欠缺重心。
同時,亦有必要規範學校行政組織架構、設施及空間等,完善特教質量,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適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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