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的有需求 諮詢速落實
“黃的”退場,澳門的士服務更乏善可陳。的士服務不濟,普通居民可以有其他方法解決出行,但對於一衆依賴電召的士服務的殘障人士、長者、長期病患而言,如今“有等於無”的電召的士服務,根本無助解決出行需要。
為解決離島及偏遠地區居民出行需要,政府於上世紀八十年代中發出電召的士營運牌照。雖然當年牌照規例粗疏,導致“黃的”電召服務未如理想,由於當年本澳的士服務仍能滿足大部分居民出行的需要,故社會一直對電召的士服務問題未有深究。近年旅客量急升,僧多粥少,加上的士牌費高昂,本澳的士亂象叢生,的士服務根本未能符合社會需求,落實“黃的”電召服務功能成為社會普遍呼聲。
過去數年,政府與“黃的”多次討價還價,總體而言,電召服務確有改進,期間“黃的”更引入無障礙的士,為有出行困難的人士提供特別的士服務。當然,“黃的”引入無障礙的士有助提升企業形象、向政府展示續牌誠意等因素,但亦彰顯企業擔負社會責任。事實上,無障礙的士的確為殘障人士、長者、長期病患提供了出行便利。社會亦期望,“黃的”最終能回歸至“隨傳隨到”的電召服務功能。
可惜的是,由於與政府未能達成共識,“黃的”最終於去年十一月選擇離場。雖然政府當時曾指出“黑的”亦有能力提供電召服務,填補“黃的”離場的空缺,但事實如何,市民大衆心中有數。對於普通居民而言,沒有的士服務,可以選擇逼巴士、自駕,甚至步行。但對於一衆殘障人士、長者、長期病患,電召的士便是唯一能提供出行便利的途徑,隨着電召的士、無障礙的士同時消失,對有關人士的影響可想而知。
猶幸有社服機構關顧殘障人士、長者、長期病患等特殊人群的出行需要,推出無障礙車輛接送服務,配合現有的“愛心巴士”等服務,紓緩特殊人群出行需求。但社服機構提供的無障礙車輛接送服務範圍和時間、受衆群體始終有限,更難以達到如電召的士般提供全天候應召服務。
以目前的士服務現況而言,本澳對電召的士服務的需求依然殷切,諸如外遊出行前往口岸、到醫院求診、前往車位緊張地區等。假若有合乎社會實際需求的電召的士服務,不但是殘障人士、長者、長期病患等特殊人群的福音,對普羅大衆、旅客亦屬好事。同時,本澳若能有完善電召的士服務,亦能減少居民擁車意慾,為有效控制車輛增長的前提條件之一。
“黃的”退場時,政府官員曾明言知悉本澳對電召的士服務有需求,並承諾會盡快展開特別的士牌照招標。然而,電召的士服務涉及是否應收取附加費,以及應否增設無障礙的士服務作為承投條件等,因此政府應盡早展開相關前期諮詢準備工作,以便居民盡快使用適切的電召的士服務。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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