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債清理甄別截止
【中新社北京五日電】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清理甄別結果五日將匯總上報至財政部,為進一步加強地方債管理提供依據。有學者表示,清理債務後,地方政府是否有財力還債值得關注。
在中國,地方政府長期以來未被賦予規範的舉債權限,一些地方政府多通過成立融資平台公司等方式舉債。為清楚了解地方債“家底”,一四年十月財政部發佈《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辦法》,要求地方政府在一五年一月五日前,對一四年底尚未清償完畢的債務進行清理甄別,並申報相關數據。
根據財政部的要求,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轉化為企業債務的,不納入政府債務;項目沒有收益,計劃償債來源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劃為一般債務;項目有一定收益,計劃償債來源依靠項目收益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專項收入、能够實現風險內部化的,甄別為專項債務。
劃分後,存量債務將分門別類納入預算管理。一般債務將納入公共預算管理,專項債務則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認為,清理債務後,地方政府是否有財力還債值得關注。此前地方政府負有擔保責任,或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存量債務經清理後,可能被劃歸為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這種意義上的新增債務可能會暴露出一定的償還能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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