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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局三月續推幼兒入學憑條

2015-01-11 00:00

    教局三月續推幼兒入學憑條

    【本報消息】教青局訊:根據教青局的意見調查結果,2014/2015學年“幼兒教育學生首次入學註冊新措施”獲得學校及家長的支持,且達到預期成效。2015/2016學年教青局在身份證明局的協助下,繼續推行“幼兒教育學生首次入學註冊措施”。

    “措施”手續簡便

    2015/2016學年的新生報名日期將繼續統一於今年3月1日開始。另教青局訂定首次公佈錄取報讀幼兒教育學生的名單為不遲於3月25日。首次報讀澳門幼兒教育階段學生(2010年至2012年出生)的家長,可於2015年3月14日至31日期間,以子女的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於設於本澳各區的自助服務機列印“註冊憑條”,並於2015年3月25日至31日向決定入讀的學校遞交,以完成子女的入學註冊手續。倘家長於列印“註冊憑條”時按指示輸入其個人的本澳手機號碼,則可在註冊後獲手機短訊確認報讀,家長亦可自行透過教青局網頁查詢子女確認報讀的情況。

    上述措施祇適用於首次報讀幼兒教育階段的學生。“註冊憑條”列印方式簡便,與醫療券列印方式相同;祇可列印一次,複印無效。詳情可留意教青局印發的單張、報章及電視廣告,又或瀏覽教青局網頁(www.dsej.gov.mo)。

    學校收費有指引

    在收費方面,按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第21條的規定,本澳居民入讀公立學校及已加入免費教育學校系統的私校,可享有免費教育,即免繳學費、補充服務費(雜費),以及與報名(工本費、手續費、考試費、面談費或多元智能評估費等)、就讀及證書等有關的費用。

    幼兒教育新生繳交留位費時間由今年3月25日開始,已加入免費教育系統的學校所收取的留位費金額幼兒教育和小學教育不超過800元,中學教育不超過1,200元。

    舉行多場說明會

    為配合2015/2016學年幼兒教育的招生工作,教青局由上月29日開始舉辦多場家長說明會,包括託兒所專場和公開場,地點分別為教青局位於澳門區及離島區的設施。本月中旬的說明會公開場資料如下,其中本月26日於教青局舉行的說明會設有即時葡語及英語的傳譯,歡迎市民參加,報名及查詢可電:8397-2309。公開場的日期及時間已上載教青局網頁。

    不鼓勵幼兒重讀

    為促進學童的身心健康成長,教青局不鼓勵幼兒教育學生重讀。根據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第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在幼兒教育階段,除非家長提出申請,否則不得要求學生留級。”為此,僅在特殊的情況下,家長才適宜考慮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文件,以安排子女重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