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未成年人罪案搶劫突出
七成以上犯罪者屬外來人口
【本報記者廣州十一日電】穗中院法院發佈的二○○七年至二○一四年廣州未成年人案件審判白皮書透露,非本地戶籍未成年人犯罪,長期佔到廣州未成年人犯罪的百分之七十以上,而且這部分未成年人多來自農村,大多數中學未畢業就輟學打工。
廣州法院審結一審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一萬二千多件,涉及撫養、探視、繼承等婚姻糾紛案五千七百多件,佔接近總數一半。
一審案件萬二件
廣州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校園傷害事故、溺水事故、觸電事故和醫療損害等人身損害賠償五千三百多件,佔總數百分之四十一;其他民事糾紛一千七百多佔總數百分之十三點五。
廣州未成年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超過百分之八十由交通事故引起。從案件分佈來看,主要集中在廣州的城鄉結合部,排在前五位的為花都、增城、白雲、番禺和從化等五個區。
搶劫盜竊案最多
白皮書顯示,廣州未成年人犯罪多數非本地戶籍外,他們大多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百分之○點七六是文盲,百分之二十二點二一是小學學歷,百分之六十八點八六的學歷為初中。
外來案犯文化程度低下,對社會認識和辨別能力受限,法律知識所知甚少,判罪名前列搶劫罪、盜竊罪、故意傷害罪。
白皮書又提到,廣州未成年人團伙搶劫現象是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中最為突出的問題。未成年被告人由於身心發育尚不成熟,為抵禦社會歧視或達到壯膽的目的,有結伙的基礎。
犯罪趨向獨立型
同時,非本地戶籍未成年被告人通常是孤身一人住在廣州,沒有家人的陪伴,或者是即使有家人在身邊也疏於溝通,往往以同鄉、工友等關係為紐帶結合成較為固定的群體,而且這種結伙作案的方式還有不斷向低齡化、暴力化發展的趨勢。
此外,廣州未成年人犯罪方式由依附型轉向獨立型發展。現時越來越多未成年人過早流入社會,在犯罪中獨當一面,不但提議犯罪、物色目標,甚至直接犯罪,在犯罪中發揮主要作用。
甚至部分未成年被告人結伙形成有嚴密組織犯罪團伙,憑借人多勢衆,以江湖義氣和不勞而獲引誘、蒙騙更多青少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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