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福黨騙老婦否認控罪
【本報消息】逾六旬婦人兩年前遇祈福黨,逾五萬元金飾被偷龍轉鳳成飲料,為內地人的女被告昨在初級法院矢口否認指控,辯稱第一次來澳,不認識路,只記得當日到街市附近食早餐,無人將米及金飾交給她,但法官指其案發前數月有來澳紀錄,被告則解釋是第一次來澳賭錢。
三名女被告依次姓張(四十四歲,皮具廠工人),現因另案於獄中服刑;姓李(缺席)、姓韋(缺席)。
案情顯示,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早上,逾六旬婦人途經下環街一餅店時,一名女騙徒上前詢問事主是否認識一名“神醫”。此時,另一女騙徒上前搭訕,聲稱認識該“神醫”並可引路。事主與兩人一同前往貨倉街一公園,自稱是“神醫”孫女張女現身,向事主揚言其兒子在三個月內必有血光之災,但只要用米及財物祈福,便可消災解厄。事主不虞有詐,折返家中取米,並到黑沙環某銀行保險箱取出金飾、現金等逾五萬元財物,在上午十時折返下環街的餅店外等候。
稍後,三名女騙徒再出現,張女將事主的財物放入一個紅色環保袋,並帶事主到一廟宇祈福後,交還環保袋,並稱袋內載有兩支聖水,着事主一星期後才可打開,否則不“靈驗”。約一小時後,事主打開環保袋,發現財物盡失,袋內只有兩支礦泉水及一盒飲品。事主醒覺被騙,遂向司警報案求助。
法庭昨傳召受害人及警員作證,裁決押後至二月十六日宣判。
留言